2008年2月1日23时,灵宝崟鑫公司施工单位卢氏金正矿山工程公司爆破工陈小明无证进行爆破作业,导致发生放炮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经调查,这是一起因施工单位管理不严,作业人员无证操作,造成的责任事故。市政府7月16日对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做出批复。根据有关规定,除主要责任人陈小明因其死亡免予追究外,对灵宝崟鑫公司、卢氏金正矿山工程公司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