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省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指出:

只有4个单位可依法接受捐赠

发布日期:2008-5-23  索引号:  来源:西部在线  作者:刘学瑞 赵慧利  阅读次数:414    [字体:  ]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我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迅速行动,不断掀起向灾区人民送温暖、献爱心的捐赠热潮。针对近日部分地区出现了一些旅行社自发组织上街募捐,甚至个别不法分子借机设立虚假账号诈骗敛财的情况,省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出: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和青少年发展基金会4个单位可以依法接受捐赠,以系统、部门、单位组织接收的救灾捐赠款物要及时缴于上述4个接受单位。

    根据省民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所募集的救灾款物由省民政厅统一调拨使用,其他单位不得自行购置救灾物资,也不得直接将接收的捐赠款汇往灾区,以便全省统筹调配,购置灾区急需的物资,统一发往灾区。

    省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呼吁,广大热心市民要擦亮眼睛,直接向以上4家单位捐赠,从有公信力的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和官方网站来获取捐款信息,对通过短信、网络渠道获取的信息,须先向相关机构咨询、求证,区分真伪,以免上当。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协)会和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办公室)的捐款账号均是以单位的名义开户的,凡是以个人名义开户的均为假的。希望广大热心市民警惕不法分子借机诈骗,及时举报少数非法募捐行为的组织和个人。

上一篇: 录入:admin
下一篇:民政部紧急部署21个省份对口支援重灾县 评论】 【打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