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7.8级地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保证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温家宝总理及时赶赴灾区,坐阵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大力支持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共同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积极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向四川地震灾区捐赠活动。
《通知》指出,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救灾捐赠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是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互助精神,帮助灾区群众共度难关的现实举措,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救灾捐赠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踊跃参与,切实通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真正使灾区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让每一个公民都受到一次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
《通知》指出,二要迅速组织好救灾捐赠工作。此次救灾捐赠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第一批捐赠时间从5月14日起,5月15日中午12时截止。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要增强时间观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快速运转,确保捐赠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此次捐赠以募集现金为主,不提倡捐赠棉衣、棉被。捐赠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不下指标,不搞摊派,不向中、小学生和亏损企业职工募集。第一批捐赠结束后,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要鼓励引导干部群众继续开展捐赠活动。
《通知》要求,三要精心安排,确保救灾捐赠活动有序进行。市民政局要加强对全市救灾捐赠活动的指导,保证捐赠款物随到随收,为人民群众参加捐赠活动提供一切便利。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好捐赠活动,所收捐赠款物统一上缴市民政局。
《通知》强调,四要加强捐赠款物的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接收捐赠款物时,要专人负责、登记造册、认真保管,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捐赠款物及时全部上缴,不得截留,更不得挪用。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接收制度,做到专人负责、账目清楚、手续完备,确保捐赠活动深入有序开展。捐赠热线电话:8869114 、 8829180。